华东交通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华东交通大学是一所以交通为特色、轨道为核心、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大学,国铁集团与江西省人民政府、国家铁路局与江西省人民政府“双共建”高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博士学位授权单位。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身体健康;
2.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对已获得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须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材料审核:学校对网上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学员可登录平台查询审核结果。
1.现场确认地点及时间:请关注我校同等学力申硕网络学习及管理平台(http://ecjtu.masterol.cn/)相关通知。
2.办理流程:资格审查、照片采集、指纹采集、打印资格审查表、签字确认。
3.本人为主要撰写人或完成人的,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它成果(选交);
4.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现场确认时由工作人员打印,一式两份,考生签字后现场提交一份,自己留存一份)。
1.申请者须先完成网上申请方可现场确认,确认现场不接受申请;
2.现场确认时不能提交必交材料的申请者,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核。
1.现场确认需现场采集照片和指纹等信息以备参加外语和学科综合全国统考使用,申请者必须亲自到场。已在其它高校入册、现需转入我校者,须经该学校清退后,方可用原账号向我校申请,并至现场确认。
2.现场核对《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上的信息,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3.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且按相关规定缴费成功的申请者方可获得入学资格,学校将把申请者信息转入在册库中。
1.申请人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论文、专著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3.在读期间须留意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chinadegrees.cn)的相关信息,并密切关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申请注册、课程考试备案、全国统考考试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成绩查询等全部通过信息平台进行。
四、招生专业
院系 |
专业 |
授予学位 |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
道路与铁道工程 |
工学 |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
工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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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工学 |
电气工程 |
工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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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
工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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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置专业要求:①电气学院:学员专业背景或所从事的工作为电类、信息与控制类、计算机或软件类专业;②交通学院:道路与铁道工程前置专业要求为交通运输工程、土木工程、力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等;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前置专业要求为交通运输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等。 |
注:1.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可从英语、日语、俄语、法语、德语中任意选考一门。
五、培养流程
自申请人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后起开始计算,总的培养时间不超过6年,分为两个阶段。
(一)课程学习及全国统考
学员入册后,由申请学位专业所在学院按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安排课程学习和考试(前2年内),课程学习形式为线上、线下相结合,疫情期间以线上为主。
4年内(含课程学习的2年)通过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的全国统一考试(自行报名),每年可考一次,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3月,考试时间一般为每年5月,具体时间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为准。
4年内(含课程学习的2年)未通过课程考试和全国统考者,不得申请学位。
(二)学位论文写作、答辩与学位申请
1.符合华东交通大学硕士学位授予等文件中规定的学位授予要求;
2.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学位课程考核成绩合格,修满学分;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3.研究成果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规定的相关要求;
4.申请人完成全部考试后的二年内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并通过学位论文盲审和答辩;
5.经华东交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证书。
六、相关费用
1.课程学习阶段学费共计18000元,一次性缴清,不含参加国家统一考试报名费;论文阶段费用9500元,办理进入学位论文阶段手续时一次性缴清。
2.缴费方式:申请者通过华东交通大学计财处“校园网上统一支付平台”(http://zxjf.ecjtu.edu.cn/)缴纳。
3.参加国家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费用自理,由申请人自行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缴纳。
4、综合服务费(非官方费用,第三方收取):18800(服务期4年)。
七、其它事项
1.申请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论文、专著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2.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止学习,不再申请硕士学位,须由本人向学校提交终止学习申请书,经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3.申请人学习期间的书籍资料费、学位论文打印费,以及线下学习、参加考试等发生的差旅、食宿等费用自理;论文送审和论文答辩费用由学校支付。
4.申请人入学后即可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每年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时间以及具体事宜,均依照当年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5.自本简章发布至资格复核前,如遇国家政策变动,以最新国家政策为准。
八、证书
- 2025-03-27
- 2025-03-20
- 2025-02-26
- 2025-01-08
- 2024-12-13
- 2024-11-22
- 2024-11-18